制度法规

西安航空学院工会工作年度总结评比实施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07  浏览: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带领全体工会干部和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工会职能。经工会研究,决定每年开展一次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评比,具体评比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比项目与比例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按照参评分会总数30%的比例评比产生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优秀工会干部:按照工会干部人数30%的比例评比产生

2)优秀工会会员:按照工会会员人数7%的比例评比产生

3.教职工协会工作评比:

1)优秀教职工协会:按照协会总数30%的比例评比产生

2)优秀协会理事:按照协会理事人数30%的比例评比产生

3)优秀协会会员:按照协会会员人数7%的比例评比产生

二、评比办法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均应在认真总结工会工作的基础上,经分会研究,征求单位党总支(支部)意见,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工会审批。推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均要填写先进登记表。先进集体评比实行二级教代会一票否决制(联合分会除外)。

2.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比,由工会组织分会主席会议,听取申报单位工作汇报,依据分会工作量化考核结果、分会日常工作日志、会议记录等材料,由校工会委员会评比审定。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根据评比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和比例申报,由校工会委员会评比审定。

4.优秀教职工协会、优秀协会理事、优秀协会会员的申报均应在认真总结协会工作的基础上,经协会研究,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工会审批。推选出的优秀教职工协会和优秀协会会员均要填写先进登记表。

5.优秀教职工协会的评比,由工会组织各协会理事会议,听取申报单位工作汇报,依据工会工作考核结果、协会工作日志、会议记录等材料,由校工会委员会评比审定。

6.优秀协会会员的评比,根据评比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和比例申报,由院工会委员会评比审定。

三、评比时间

希望各分会和协会认真开展总结评比,做好书面总结,于各年度12月下旬以前(年度具体评比时间由工会具体负责通知),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工会办公室。

总结评比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对于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评比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通过总结评比,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凝聚力,促进工会和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校发展做出新贡献。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3.优秀教职工协会评比条件

4.优秀协会理事和优秀协会会员评比条件

                        

1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全面履行四项职能。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

3.努力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会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会员集体荣誉感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4.民主管理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双向维护”,积极开展教代会工作,能够按时召开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除联合分会外评比实行二级教代会一票否决制。

5.党政工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重视教职工队伍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干群关系密切,分会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6.工会干部团结协作,重视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工会工作考核成绩优异。

2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3.善于团结同志,正确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敢于替教职工说话办事。

4.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善于为开展好工会工作出主意、想办法。

5.积极参加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

优秀协会评比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成效。

2.努力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协会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会员集体荣誉感强,协会活动成效显著。

3.协会管理民主、科学、渠道畅通,积极开展自身建设,每学期至少坚持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4.协会理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重视业务学习,理事和会员团结协作,关系密切,协会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5.协会活动正常,坚持日常训练和主题活动相结合,在校园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4

优秀协会理事和优秀协会会员评比条件

1.遵守协会章程,热爱协会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协会业务知识,品德高尚,行为规范,能够积极为协会发展献计献策。

3.积极参加协会管理活动,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能够团结带动会员,积极为开展好协会工作出主意、想办法。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和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有关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56553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