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教育工会女工委员会和学院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女教职工的各种教育活动,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女教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执行院党委和陕西省教育工会女工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按照院工会和陕西省教育工会女工组织的工作要求,主持女职委日常工作,制定女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女教职工工作。
三、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发挥女教职工组织的作用,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活动,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学院建设发展作贡献。
四、结合女教职工生理特点,组织开展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正确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动员女教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女教职工参政能力,参与学校有关部门制定属于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文件。
六、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性,定期发放保健用品以及其他有关的福利、保险工作。
七、做好女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关心女教职工的心身健康,定期组织女教职工健康检查,为女教职工谋福利。
八、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