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经行为,明确工会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为提升服务教职工,在勤俭节约与保证需要相结合的原则下,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根据国家《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纪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依据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并设立独立的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各二级分会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经工会经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加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及审计监督。
第二章 会费收支
第三条 收入范围
(一)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学校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收到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学校行政在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给工会的专项补贴和其它补贴。
(五)工会其它收入。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四条 支出范围
(一)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二)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细则遵循陕工发〔2019〕20号文件)。
(三)差旅费支出参照《西安航空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五条 工会主席对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七条 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年度财务决算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八条 加强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各项审计监督。
第九条 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得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
(二)不得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补贴及没有发放依据的奖金。
(三)不得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支付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严禁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得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受到限制和失去监督控制,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六)不得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组织和业务无关的费用。
第十条 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0日